最近读到这么一句话:“朋友归朋友,生意归生意”。我对这句话颇有体会,一是源于自已的经历,二是平时办案的诸多感触。虽说每个人理解有所不同,但在我看来,主要还是说朋友之间不管有多么要好,多么亲密,合伙做生意还是要慎重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对我个人而言,这方面最深的体会,就是自己大学刚毕业时,也曾和同学一起合伙做生意,结果因为一些事情没安排清楚,最后不但赔了钱,还伤害了友情。

而从平常办案来看,我也接触了太多朋友翻脸的案例,本来是高高兴兴地开始合伙经营,最后却因各种纷争闹上了法庭,朋友也成了仇人。

比如说,我一朋友老许就曾向我咨询过这么一件烦心事。

老许是一名技术很牛的自动化工程师,在业界也有一定知名度。去年年初,他应好友小吴的邀请一起下海创业。初创业时,两个人也没签什么书面协议,只是粗略分工,并口头约定了“一起打天下、日后平分”。

后来公司业务发展越来越好,也算是慢慢做起来了。但在需要签协议时却出了问题,两个人关于股权的分配产生了严重分歧。悬而未决的股权问题,成了老许一大块儿心病。

两人的公司主要是这么个情况:

两人存在的争议主要在于:老许认为自己既出资30万元,又有技术出资,因此应该拥有一半股权;小吴则认为公司是自已创建的,老许最多占到30%股权。

老许自认为吃了亏,但是两人又争执不下,该怎么办呢?

刚入门就遇到这么大的争议,确实可见创业之路的坎坷。然而,老许需要解决的不仅是股权纠纷的问题,还有未来会面临的公司控制权、退出机制的问题。同样的,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些知识。

法律知识

1. 股权纠纷

关于股权方面的纠纷,比较常见的有股权确认纠纷、股东出资纠纷、股权转让纠纷等。其中:

2. 公司控制权

控制权是指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,控制权的拥有者,一般是持股最高的人、或是事先协商好的人选。谁拥有控制权,谁就可以实际上控制公司。

初创公司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,因为公司控制权都在创始人手中。当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时,有了董事的存在,对公司的控制主要就是对董事会的控制,所以创业者对控制权的转交要谨慎。

3. 股东退出问题

股东退出机制主要包括股东退出条件、股东退出的股权转让、股东退出的股权价值和股权的继承等问题。

事实上,该问题主要依靠创始人对于股权分配的自行约定,有“五五分”、“成熟机制”等多种方案可作为参考。因为股东退出的问题会影响股权变更,进而涉及后期融资、投资等诸多情况,对公司能否平稳发展至关重要,所以应在初创阶段早早约定好。

在股权转让方面,《公司法》有规定,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的股权

另外,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之外的人进行转让,但向外部转让有一个前提:需要先通过书面的方式让其他股东知道你要转让。其他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,你可以理解为优先购买权。如果其他股东不购买,便可以向外部人员转让股权。

特别注意的是,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,股权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情景分析

显然,老许的状况还是比较棘手的。

老许出了投资金,但因为跟小吴私交甚笃,并没有签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其他投资协议,更没有写进公司章程,进行工商登记。

可以说,老许遇到的问题,是股权纠纷里是风险最大的一种。一旦小吴不承认他的股东身份,老许便是竹篮打水——一场空。

至于给公司或者小吴的转账记录?那到底算是股东出资,还是私人借款,抑或是其他的生意往来账款,又如何能证明呢?

幸好,老许还没有倒霉到遇上“白眼狼”,朋友小吴目前仍然承认他的股东身份。但是因为缺乏法律认定,主动权不在老许手里,所以,接下来的事情就要抓紧了。

首先,老许一定要跟小吴友好地沟通,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尽量争取最大的权益。

一旦达成一致意见,最重要的是迅速签好协议,修改公司章程,并尽快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在利益协商上,哪怕稍稍吃点亏,老许也一定要尽快在法律上确认股东身份

最后,两人注意要约定好公司控制权以及股东退出机制的问题。

思维“法”宝

回过头来,我们知道:

股权问题并不高深,初创时期靠的主要是协议,要对股权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约定。

另一点就是要有正规流程,写入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,也是我们最后的依据。

俗话说,亲兄弟明算账,更何况朋友间有了利益纠葛。

朋友间的信任是合作的基础,但想长久合伙做生意,必须要用白纸黑字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写清楚。只有这样,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,遇到纷争才能有理可依,友情才能更长久,生意才能更长远。

那么,对于今天的分享,关于股权问题,你还有什么疑问吗?日常工作中,你有遇到过或者听说过股权纠葛的故事吗?欢迎留言与我分享,也欢迎分享给身边的人一起讨论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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